不搞行政審批,采用地方答辯、專家評審等競爭性手段分配財政資金,近一段時間,中央向地方下撥12億元危舊糧庫維修資金、2013年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試點等中央財政資金引入競爭性分配模式,引發各界廣泛關注。
盡管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并非新事物,廣東等多地早已推廣實施,但將這一創新形式引入中央財政資金分配,釋放出財稅體制改革提速的重要信號。
如何堵住財政資金分配中的制度漏洞和權力尋租,實現公開透明分配財政資金,是財政體制改革繞不開的難點。
不僅如此,在中國改革的攻堅期和深水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諸多難題的破解,都似乎與財稅體制改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牽一發而動全身的財稅體制改革,成為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以一整段篇幅部署下一步財稅體制改革新思路,雖然更多詳文尚待公布,但足以引發各界對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期待。
“公報的一大亮點是重新定位財政職能,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從國家治理的高度看財稅改革,并強調構建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進一步提升了財政的重要性。”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14日對記者說。
財政,一頭挑著公平,一頭挑著效率。在公報提出的改革舉措中,“完善立法”位列首位。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指出,依法理財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破解財政管理中存在的資金分配不公平、地方財政缺乏自主財力、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等問題,亟須解決財與法“兩張皮”問題。深化稅制、預算等所有財稅改革都應在法治化基礎上推進,同時加快修訂預算法、推進稅收立法等財稅法治化進程。
當前,隨著財政資金規模日漸增大,如何花好財政資金,用制度約束財政分錢,解決專項轉移支付名目繁多、資金多頭下達分散使用等體制頑疾也成為下一步財稅體制改革的難題之一。
對此,公報明確將“透明預算”“提高效率”等關鍵詞寫入財稅體制改革目標。專家表示,這些新提法新表述,意味著下一步預算管理體制改革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高培勇指出,當前我國雖然實現了編制四本預算的全口徑預算,但管理辦法各自有差別,政府基金預算表面是一本預算,實際更像是政府部門的私房錢,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也繼續加大統籌使用力度。下一步必須規范政府預算制度,實現全口徑預算的公開透明。
此外,針對當前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一些軟約束或隨意調節預算以及財政轉移支付中隨意性較大等問題,專家建議應在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中強化制度約束,細化各類預算編制,提升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并提高預算監管力度,減少資金浪費。
財稅改革中最受關注的是稅制改革。針對外界關注的宏觀稅負問題,公報做出的“改革稅制、穩定稅負”的部署也給予社會明確預期。
“這一表述無疑讓社會吃了一顆‘定心丸’。”劉尚希說,這表明今后稅負增長將會和經濟增長基本同步,既避免稅收增長過高,增加宏觀稅負,也避免稅收增長過低,導致赤字債務擴大,加劇財政風險。
專家指出,在房產稅、資源稅、環境稅、消費稅等可能推進的稅制改革有望呈現適當增稅效果的同時,“穩定稅負”的表述背后包含著未來國家將繼續堅持結構性減稅政策,營改增、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等舉措將繼續為企業和社會減負。
而在公報列舉的財稅改革舉措中,如何理順中央和地方事權與財權關系問題無疑是最受關注的。
劉尚希說,公報提出要“明確事權”“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這些表述的背后更強調支出責任,蘊含了“錢由誰來花更合理”的問題。
“當前財稅體制改革面臨的問題是,地方的支出責任明顯偏大,中央支出責任明顯偏小,事權重心過度下移容易引發各種矛盾并導致政府效率低下。”劉尚希說,未來應重新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責任,上移部分支出責任和事權應當是今后改革的方向。
他同時建議,類似全國性的干道建設、大江大河治理、邊防性事務、緝毒等支出責任都應該收歸中央由中央財政負擔。
也有專家指出,“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雖是老話但同樣蘊含新意。這一表述更多強調了中央和地方兩級概念,沒有提省市縣鄉四級地方架構。盡量壓縮地方層級,有利于給地方更多自主權,地方會有更多積極性因地制宜考慮地方的財稅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