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積極貫徹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創新稅務行政審批方式提升辦稅服務效能的意見》精神,規劃“三步走”方針,力爭達到四個“有利于”即:有利于進一步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有利于進一步解決服務不到位的問題;有利于進一步理清稅務部門內設機構之間的職責界定;有利于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遏制腐敗現象發生。
一是實施審批事項前移。整合人力資源、服務設施向辦稅服務廳傾斜。按照“窗口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的要求執行,避免企業“多頭跑”的現象,杜絕稅務人員執法過程中的隨意性。積極探索實行網上文書預審、受理,切實減輕企業辦稅負擔,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對于即辦事項,實現窗口審批;對于轉辦事項,進一步優化流轉環節,縮短辦結時限,提高辦理效率;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需要實地核查的事項,在受理完畢后,即時轉至核查部門調查,并由辦稅服務廳告知企業審批結果。
二是探索推進網上審批。充分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在提供網上表單下載、操作指南和文書預審的基礎上,在確保信息安全和法律許可的前提下,逐步實現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充分借助金稅三期納稅服務平臺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實現網上審批。統一操作流程和辦結時限;根據稅務部門公開的審批事項列表逐一比對,對于即辦事項,逐步實現網上辦結;對于轉辦事項,進行網上審批、預審或電子文書受理;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需要實地核查的事項,核查完畢后,通過網上向企業告知審批結果。
三是嚴格推行“陽光審批”。通過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多種渠道,依企業申請,公開審批事項的審批權限、辦結時限、流轉環節、表證單書、附列資料等。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對于企業提供資料不完整、表證單書填寫不正確的情況,一次性告知企業補正。充分發揮信息化的作用,探索涉稅審批事項辦理進度網上查詢。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企業的投訴,將審批過程置于納稅人監督之下。